甘肃德瑞招标有限公司受兰州市肺科医院的委托,对兰州市肺科医院消防改造项目工程监理以竞争性磋商的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磋商编号:DRZB-FKYY-2024009
二、项目名称:兰州市肺科医院消防改造项目工程监理
三、招标范围和监理服务期3.1 本项目工程范围和内容:兰州市肺科医院改造总建筑面积 10874.6 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门 诊楼原有配电室改为消控室,增加湿式报警阀间;一至五层楼梯间改为封闭楼梯间, 增加电井、挡烟垂壁等;原有窗户更换为消防救援窗,层面水箱间废弃;新增消防系统、 喷淋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感烟报警系统及应急照明系统等。住院楼对个别楼板、框架梁、 柱采用外贴性刚、粘贴碳纤维进行加固;其中一部分电梯更换为消防电梯,新增湿式报警 阀间;一至七层楼梯间改为防烟楼梯间,局部墙体拆除,更改水井门位置,增加和替换部 分防火门,部分外窗更换为消防救援窗,增加避难间;层面电梯机房内新增墙体,将消防 电梯和非消防电梯分开设置,拆除原水箱间内部分墙体,原水箱作为生活用水水箱,增设 一座有效容积 36 立方米的消防水箱和一套消防增压稳压设备;新增消防系统,喷淋系统 及气体灭火系统,感烟报警系统及应急照明系统等。室外新建一座有效容积 480 立方米钢 筋混凝土消防水池及泵房,内设消防栓加压泵,稳压设备等;新增消防扑救场地 608.34 平方米,更换室外水网和电网,绿化拆除恢复等。
3.2 本项目监理范围:涉及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全过程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
3.3 本项目监理服务期:自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满为止。
3.4计划工期: 212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4年10月26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5年05月25日
四、项目预算:10万元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根据《关于实施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相关事宜的通知》(兰财采〔2021〕27 号),供应商须提供《资格承诺声明函》加盖公章;
(二)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提供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之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的查询结果截图,截图的信用信息须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的信用情况一致)。
(三)供应商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四)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 房屋建筑工程,并具有工程类中级技术职称,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需提供承诺)。
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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