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XDCG-2024-004
尊敬的供应商:
寿县小甸镇中心卫生院采购消防维保服务项目以公开询价的方式进行招标采购,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需求
(一)本项目为一整包,年预算价为2.1万元,服务期限三年,最高限价为年预算价,投标报价超过年预算价为无效报价。合同一年一签,实行1+1+1合同考核模式。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按月对采购方开展消防维保服务工作。服务期满,合同自动终止,采购人按程序重新组织招标。
(二)维保技术服务
1.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进行日常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值班巡查,确保消防设施完整有效,功能正常。维保技术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消防控制主机、消防供配电设施、点型感烟探测器、点型感温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消防广播、报警阀组、自动喷淋头及管道、电控柜、消防管网系统、稳压泵、消防水泵、水泵接合器、室内消防栓、室外消防栓、防排烟系统、应急灯、疏散指示灯、安全出口灯,灭火器及其它消防设施等。
2.根据消防相关标准及法规要求,制定消防维护保养计划、维护保养周期及维护保养具体措施,每月出具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报告。维保质量要求符合《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5201-2010合格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施工验收规范及质量评定标准;安徽省公安厅消防局关于《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50168-9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96《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045-9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116-9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J50242-2002《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3.建立维护保养档案,包括:维护保养合同、维护保养项概况表、建筑消防设施统计表、维护保养报告书、维护保养原始记录表等。
4.定期对医院所有工作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5.每年12月份对医院进行一次全方位的消防安全评估,并出具完整消防安全评估报告。服务期间采购人每年度考核一次,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
6.遇上级部门检查时,供应商需要派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配合检查,根据检查要求,提前做好迎检准备,同时协同完成检查全过程。
7.每月检查干粉灭火器的外观、压力、有限期是否正常,并清洁灭火器和箱体,做好所有灭火器的巡查记录表。
8.接到维修通知后,技术人员要在72小时内修复;每次故障处理完毕须提供维修费用报告,采购人要在报告上签字确认,双方各留存一份。
9.所有维修及施工项目设计图审维修须提前报备至消防主管人员,经同意后方可施工,并不得影响医院正常诊疗工作。
10.坚持以修为主的原则,如确需更换零件时,供应商应提交书面说明及维修明细,经双方同意后及时更换安装,确保系统运行正常。
(三)投标供应商自行开展现场勘察。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投标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https://shhxf.119.gov.cn/)备案;
(三)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及以上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且具备消防设施专业知识、熟悉消防设施控制原理和保养要求。
(四)投标供应商出具对本服务项目质量承诺书;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供应商报价要求
(一)所投服务报价应当包含服务费用及税金等所有费用。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单位出具税务发票。
(二)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询价响应文件,或在同一份询价响应文件中同一招标项目报两个或多个报价的,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投标报价一经认可,即为签订合同的最终依据。采购合同由成交单位与采购单位签订。询价通知书、报价函及其澄清文件、成交通知书均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四)报价单位:人民币元,计量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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