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无锡市惠山区西漳天一街27号698.7平方米招租 | |||
项目编号 | HSZL25007 | |||
挂牌期限 | 2025年01月23日至2025年02月11日 | |||
出租方名称 | 无锡市惠盛投资有限公司 | |||
招租资产情况 | 房地产类 | |||
房屋坐落地址 | 无锡市惠山区西漳天一街27号 | |||
房产证号 | —— | 土地证号 | —— | |
房屋面积(㎡) | 698.7 | 土地面积(㎡) | ||
招租面积(㎡) | 698.7 | |||
房屋用途 | 办公、商业 | 土地性质 | / | |
其他 | ||||
招租用途 | 办公、商业 | |||
招租底价 | 17.44万元/年 | 租金年递增率 | 租金每三年递增3%,详见附件:《8年总租金测算》 | |
招租期限 (年) | 8 | |||
特别事项 | 1、本次招租标的中房产为无证资产。 | |||
承租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商业信誉;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意向承租方须按规定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在公告期满日16时前向无锡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账户缴纳意向承租保证金2万元(以到账时间为准)。被确定为最终承租人的意向承租保证金可在其支付了首期租金或履约保证金后申请原额无息返还;其他无违规、违约情形的意向承租方的意向承租保证金在最终承租人确定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原额无息返还。 3、租赁期间涉及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网络通讯费等)由承租人承担。 4、承租人不得改变标的物的原始建筑结构。 5、承租期满后,招租标的物内可移动物品归承租人所有,不可移动物品归产权方所有,承租人不得拆除或损坏。 6、租赁期内,出租房屋必须由承租方本人经营,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与他人合作经营,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租赁房屋。 7、本次招租不接受联合报名的承租申请。 8、禁止从事行业:禁止噪音,污染,扰民行业;禁止使用明火的餐饮行业;禁止法律法规不允许从事的行业。 9、租金支付方式:一年一付。 10、承租人承租期间须向招租方缴纳履约保证金14533元,招租方给予承租人6个月的改造、装修免租期,首年租金按照付半年免半年的形式收取,租金每三年递增3%,详见附件:《8年总租金测算》。 11、承租人对租赁物投入装修改造,相关装修改造设计、施工、消防、安防设施等必须符合国家、省、市现行设计、施工、验收规范,不得破坏承租范围内项目的主体结构,装修改造工程的质量、安全等责任由承租人负责。承租人应按照装修改造方案要求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并应事先向出租方提交装修施工图纸及方案,承租人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出租方的书面同意,(但出租方之同意不代表出租方须承担因装修施工引起的任何责任,因装修施工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并取得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施工图纸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况:所有间隔和地板覆盖物的施工图纸、平面图,效果图和规格;一切有关电力、消防报警、公共广播、智能化系统、空调系统装置连接的电器装置的施工图、平面图和规格;所需配置设备的额定电压及其总和等装修整套图纸。承租人在装修申报前应提供施工单位、设计公司的资质供出租方审核及备案。 12、承租人在租赁期间的经营活动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规范,租赁物的消防许可由承租人自行负责,违反消防规定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承租人承担。 13、合同期满后,承租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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