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合肥市轨道交通地下空间改造利用一期工程监理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合肥市轨道交通地下空间改造利用一期工程项目立项的复函;合发改基础[2024]661号。
1.4 招标人: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合肥市轨道交通地下空间改造利用一期工程监理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5BFFBZ00623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5BFFBZ00623
2.5 建设地点:合肥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2.6 建设规模:合肥市轨道交通地下空间改造利用一期工程涉及繁华大道站、图书馆站、洪岗站、天鹅湖站等4座车站,实施内容主要包括:
(1)21687平方米车站地下空间(3号线繁华大道站约6390平方米、3号线洪岗站约2708平方米、3/4号线图书馆站约12039平方米、4号线天鹅湖站约550平方米)的机电安装和装修,包括建筑、结构、通风与空调、给排水与消防、动力照明、通信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环境与设备监控、电扶梯、供变电等。上述区域土建工程均已实施完毕,现状为毛坯状态。
(2)3号线洪岗站A、B1、B2出入口,W1、W2、W3物业出入口(基坑深度约11m),1号疏散口、无障碍电梯、设备区疏散口以及相应的管线迁改、交通疏解等内容。其中,土建工程面积约2200平方米,机电装修工程约1300平方米,绿化铺装工程约2200平方米。
(3)3号线相城路站绿化铺装工程约1050平方米。
2.7工程概算投资额:19020.07万元
2.8 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地下空间改造利用一期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暂定730日历天,最终以招标人工期为准)
2.9 招标范围:上述工程建设全过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过程和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管理和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合同、信息、平行检测等方面监理服务,关键设备合同谈判、设计联络、监造服务,并完成施工图纸复核、设计变更协调、经济签证初审和结算初审等工作。
2.10 项目类别:工程服务·监理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合同估算价:228.24万元
2.13 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1.2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投标人拟委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注册执业单位须与投标单位一致。
3.1.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下列业绩之一:
(1)自2015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有公共建筑基坑支护工程监理业绩,且基坑深度不小于5m;
(2)自2015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有公共建筑工程监理业绩(监理工程范围中须含有基坑支护工程施工内容),且基坑深度不小于5m;
(3)2015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理业绩,且此业绩的实施范围须至少包含以下内容之一:
a.同时包含风、水、电系统设备安装及装修工程监理;
b.包含城市轨道交通土建工程(须含车站主体或附属土建工程)监理。
注:分包业绩不予认可。
3.1.4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要求:/。
3.1.5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6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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