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驻勤酒店服务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航空服务部(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南航机组人员伊犁异地驻勤保障酒店服务进行谈判采购。
1、项目简介1.1 项目名称:伊犁驻勤酒店服务采购项目。
1.2 项目编号:CZ2023012744。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1.5.1 本次采购1家合作酒店,主要负责根据南航航班运行计划安排,为执行航班任务的机组人员在当地提供酒店客房住宿、餐食(包括早、午、晚及宵夜)、机场候机楼至酒店往返交通、制服清洗等异地驻勤服务保障;成交供应商应关注南航航班计划,根据采购人预订信息做好房间预留以及接送机服务。
1.5.2 项目预算为:413.24万元/2年。具体限价标准如下:
房费最高限价 | 餐食保障标准 | 车辆保障标准及限价 | 洗衣保障标准及限价 |
单人间:325元/间/天; 双人间:325元/间/天。 | 早餐:20元/人/餐; 正餐:50元/人/餐; 宵夜:30元/人/餐。 | 300元/单程。 (此项费用是指每次接送每趟航班的所有机组人员的费用标准,每次接机或送机只结算一次单程的交通服务费用,与供应商每次提供接送车辆数量无关) | 20元/件。 【为过夜时间超过24小时(含)(入住日航班落地时间与退房日航班起飞时间之差)的机组人员提供每航班每人1件上衣/衬衣的清洗服务,且提供上门收取衣物及送回干净衣物服务。】 |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谈判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采购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1.6 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
序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地点 | 服务时间 |
1 | 机组驻勤酒店 | 【按采购人要求】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 |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采购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谈判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1.9本项目提供的服务应符合中国现行各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管理规范等规定及要求。本项目鼓励使用低碳、新能源、节能、环保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分公司参加本次谈判,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注意: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分公司还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和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并加盖公章。)
2.2 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加本次谈判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3 供应商须具有①《特种行业许可证》②《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或消防验收意见书或酒店当地消防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合格证明材料。(注意:1.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以上证件扫描件,如《特种行业许可证》由所属地公安部门所一次性发放,证件上未注明有效期,视为该证件有效;2.如上述证件中的企业名称与报名供应商名称不一致,须提供关系说明(证明)并加盖公章。)
2.4 供应商距离伊犁伊宁国际机场航站楼单程车程时间在30分钟(含)以内。(注意:依据百度地图进行测算,提供酒店至当地机场航站楼的最短时间距离截图。符合性审查过程中,由评审委员会对所有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进行实际车程现场实时测试(测试以评审现场时间为准;测试工具为电脑,测试软件为百度地图;测试起点为响应供应商酒店名称全称;测试终点为伊犁伊宁国际机场航站楼),如测试结果不符合本项目车程时间要求,将不通过符合性审查。)
2.5 供应商须达到挂牌四星级(含)以上或携程评钻4钻(含)以上;客房总量须达到200间(含)以上。(注意:1.提供星级评定证书扫描件或携程网评星/评钻证明截图;2.提供携程网或酒店官方网站公示的房间数量截图)
2.6 供应商须同时满足以下餐食服务要求①供应商酒店须配备自有或合作经营餐厅且食品生产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能为机组提供早、午、晚餐及夜宵服务。用餐时间须满足以下标准:早餐:06:00-10:00;午餐:11:00-13:30;晚餐:17:00-20:30(含);夜宵:当天 20:30(不含)-00:00;新疆地区用餐时间统一推后2小时。入住用餐时间以当天航班落地时间为准,离店用餐时间以当天航班起飞时间为准。②早、中、晚三餐用餐方式为自助餐服务;或者早餐提供自助餐服务,中餐、晚餐提供套餐服务,并满足以下标准:自助餐最低标准为:热菜每餐不少于12个(其中荤菜肉类(纯肉类)6个,水产海鲜类2个,半荤类2个,蔬菜类2个);每餐必须供应粥、汤,各不少于1种;每餐供应主食不少于3种(米饭/面条/包子);水果、冷热饮及其他点心各两种以上;套餐人均最低标准为:4菜1汤1饮品1主食【热菜4个(荤菜(纯肉类)2个,半荤类1个,素菜类1个),饮品和汤(冷饮/热饮可根据需求自选),主食(米饭/面食)】。所有菜品中,不得提供预制菜。(注意:1.若为自营餐厅,须提供《卫生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及现场照片;2.若为合作经营的餐厅,须提供相关的合作证明、合作方《食品经营许可证》及现场照片;3.位于国境口岸区域的供应商,可提供《国境口岸卫生许可》代替《食品经营许可证》;4.提供满足餐食服务要求的响应说明并加盖公章。)
2.7 供应商须同时满足以下车辆保障服务要求①按照航班运行时刻为机组提供机场候机楼与酒店之间的往返接送服务,供应商酒店须自有或租赁【2台】或以上车辆为机组提供专车服务保障,该服务车辆需根据该航班机组人数进行安排,须具备足够的座位确保机组一人一座以及足够放置行李的区域/空间。②服务车辆须自行配备行车记录仪和灭火器等安防设备,行车记录仪最低需要满足分辨率1080p以及能清晰记录车辆正前方行驶情况,内存卡最少应具有64GB的存储空间(可留存不少于15天(含)记录备查),车辆及司机证照齐全。③服务车辆及司机的资质均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为车辆及车上乘客购买保险。(注意:1.不得使用7座(不含)以下车型;2.车龄不得超过8年(含);3.行驶距离不得超过20万(含)公里;4.如为自有车辆,须提供行驶证复印件(车辆所有人须为供应商)、车辆公里数、车辆照片(显示车牌号)、车辆保险单、车辆信息登记台账、驾驶员信息档案(含驾驶证复印件)、司机岗前做酒测并有登记台账、出车前做车辆检查及检查登记、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并有检查整改记录台账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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